
梅汝�H(1904年~1973年),字亞軒,江西省南昌市青雲譜區人,自幼聰穎好學,少年時代的梅汝�H在江西省立模範小學讀書。因父親梅曉春家教極嚴,梅汝�H每日必須早早起床到外麵拾豬糞牛糞當農田的肥料。每日出門拾糞時,他總要帶本英語書,一邊拾糞一邊苦讀,常常到了忘我的境界。
12歲那年,梅汝�H小學畢業,旋即以優異成績考取清華留學預備班(清華大學前身)學習。1924年,梅汝�H赴美國留學。1926年畢業於美國斯坦福大學,獲得文科學士學位。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1929年回國以後,他考慮到山西大學曆史悠久,而且與清華大學同樣有“庚子賠款”的淵源,有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融會貫通的特點,加上梅汝�H的同學冀朝鼎的父親、時任山西省教育廳廳長的民國時期著名法學家、山西大學法學院的創始人冀貢泉的邀請,到山西大學法學院出任教授。任教期間,他主要講授英美法、政治學、民法概論、刑法概論、國際私法等課程。
梅汝�H在強調“法治”重要性的同時,還經常以清華人“恥不如人”的精神勉勵學生。他諄諄告誡同學們:“清華大學和山西大學的建立都與外國人利用中國的‘庚子賠款’有關,其用意是培養崇外的人。因此我們必須‘明恥’,恥中國的科技文化不如西方國家,恥我們的大學現在還不如西方的大學,我們要奮發圖強以雪恥。”
4年後即1933年,梅汝�H又應聘到張伯苓擔任校長的南開大學任教。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後,南開遷往昆明與北大、清華合並成立“西南聯大”。梅汝�H途經重慶,應在中央政治學校兼職的清華校友顧毓�L的邀聘,擔任中央政治學校的法律係教授。抗戰勝利後,梅汝�H回到上海,出任複旦大學法律係的教授。
在梅汝�H的一生中,最為神聖和光榮的,當然是1946年至1948年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出任法官的日子。他為了使那些日本戰犯得到正義的懲罰做了大量的工作。
遠東法庭席位之爭
由於遠東法庭憲章沒有明文規定法官席位的次序,這個問題在開庭前好幾天在法官會議上便有過熱烈的討論和爭執。照道理說,遠東國際法庭法官既是由日本投降書上簽字受降各國所派遣,法官們的席次當然應該以受降簽字的先後為序。這就是說,應該以美、中、英、蘇、澳、加、法、荷……為序。
但是威勃庭長卻不喜歡這個安排。由於他想使兩位與他親近的英美派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他便千方百計地反對和變更這個安排。他最初的提議是法官次序應該按照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以五強為中心安排,即以美、英、蘇、中、法為序。但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是按國名字母先後為序的,威勃的提議落空了。於是,他又提議按參加東京審判的11國的國名字母次序來排列,但這樣一來事情更亂,因為居中央的將是中、加兩國。
梅汝�H發言道:“我認為法庭座次應該按日本投降時各受降國的簽字順序排列才最合理。如果庭長和大家不讚成這一辦法,我們不妨找個體重測量器來,看看各人的體重是多少,然後以體重之大小排座。體重者居中,體輕者居旁。”
話音剛落,法官們都忍不住笑了。庭長威勃對梅汝�H說:“你的辦法很好,但是它隻適用於拳擊比賽。”梅汝�H答稱:“若不以受降國簽字順序排列,還是按體重排列為好,我即使被排在最末一位,也當心安理得,對本國政府也算有了交代。政府如果認為我坐在後邊有辱使命,可另派體重者取而代之。”
這個問題在半認真、半開玩笑中討論來討論去,事實上並沒有獲得解決。正式開庭的前一天(1946年5月2日),這一問題的爭執達到了0。這天上午,書記官長緊急通知各法官,說下午4時舉行法庭開庭儀式的預演,並且要拍照,囑大家穿好法袍,在休息室等候。
下午預演開始時,威勃突然宣布,座席的次序為:美、英、中、蘇、法、加、荷、新、印、菲,並說這是盟軍總部的意見。庭長這一宣布使大家愕然。梅汝�H立即脫去黑色絲質法袍,拒絕“彩排”,表示 。
梅汝�H的這一行動,使威勃很尷尬。他隻好以種種理由來反複勸說梅汝�H,梅汝�H不為所動。
由於梅汝�H的據理力爭,法官們進行了最後表決,終於使入場順序和法官座次按照受降簽字國順序合理排定,中國國旗還插在了第一位。此時,雖然已較預定的彩排儀式開始時間晚了半個多小時,但梅汝�H以其正義的行為捍衛了民族的尊嚴。
審判之末死刑判決
1948年4月,曆時近兩年的庭審終於結束,法庭進入起草判決書階段。在梅汝�H的爭取下,法官們推定由中國法官負責起草判決書中有關中國的部分。梅汝�H在助手楊壽林的幫助下,在三百餘頁的初稿上傾注了大量心血。梅汝�H風趣地形容自己的生活說:“我像書蟲一樣,整日在堆積如山的數萬頁法庭記錄中鑽來鑽去。”
法庭進入最後的秘密評議(量刑)階段,11國法官在是否判處死刑的問題上,意見發生根本分歧。原來,東京法庭製定了共同遵守的訴訟程序,卻沒有一個共同的量刑依據。各國法律對死刑規定不同,因此,11國法官援引本國法律條款,各執己見。東京法庭有法官11人,決定每一被告的刑度需要至少6票(過半數)。凡本國已廢除死刑的法官,自然不願意投死刑票。譬如來自澳大利亞的威勃庭長就主張將戰犯們流放到荒島上。而美國法官克萊麥爾雖同意死刑,但他的注意力僅限於對發動太平洋戰爭和-美軍俘虜的那些戰犯堅持判死刑。印度法官帕爾博士則態度更加頑固,他竟然主張無罪開釋全體戰犯,理由是:“世人需以寬宏、諒解、慈悲為懷,不應該以正義的名義來實施報複。”
法官們還沒有最後投票,但通過爭辯表態已能看出,力主死刑的人是少數。怎麽辦?梅汝�H和助手議定:土肥原賢二和鬆井石根兩戰犯,雙手沾滿中國人民的鮮血,若不能嚴懲,決無顏再見江東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謝國人。這最後的量刑爭議使梅汝�H如同伍子胥過昭關,把頭發都急白了。是的,個人之顏麵還是小事,千百萬同胞的血債必須討還!
整整一個星期,梅汝�H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日夜與各國法官磋商。花了許多心血,費了無數口舌,最後的投票表決日到了。6票對5票!以一票之微弱多數,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通過了對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鬆井石根等7名首惡處以絞刑的嚴正判決。
1948年11月12日,判決宣告完畢。中國法官梅汝�H應日本《朝日新聞》之請,在當天的報紙上發表了《告日本人民書》。他說:“經此次審判,日本軍界首腦之暴虐行為和虛假宣傳已昭然天下……今日國際法庭之最後宣判,清除了中日兩國間善睦相處的這些絆腳石,對於今後中日間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貢獻。”
相關院校:
複旦大學

清華大學

武漢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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